1.申请人应如实、详尽填写本表。高校应对本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公示。 2.申请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名与学生档案名保持一致。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写时,需要细致到门牌号码。 3.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审查。具体的资格审查单位请以各省(市、区)政策为准。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由一个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签订《借款合同》后,请申请人予以妥善保管。 5.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6.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全部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7.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 |